INVESTMENT IMMIGRATION
《施政報告2023》落實再次推行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(下稱投資移民),並在2024年年中接受申請。投資移民的目的是吸引更多資金落戶香港,讓一些將資金帶來香港、但不會在香港參與經營業務的人士(即資本投資者)來港居留。申請者須投資最少3,000萬港元於港府准許的投資資產。
無需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
配偶及18歲以下子女可隨行
可投資住宅及非住宅物業
逗留期限模式:"2+3+3"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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